財團法人癌症希望基金會提供【低收/中低收入/花東地區具清寒證明者】之癌症病友,於放射治療期間之居住資源。
住宿地點:台北、台中、高雄、台東。
評估通過由癌症希望基金會全額補助住房費用。(經費來源感謝癌症防治基金會贊助)
補助簡介
在治療期間,部分病友因治療需要須往返奔波醫院及住所之間,尤其是放射線治療需每天往返,使得病人除治療引起身心疲憊外,還須承受每日就醫交通往返的不便。為緩解癌友因放療每日奔波的困擾,希望基金會在台北、台中、高雄、台東之住宿業者合作,提供需跨縣市接受放射線治療病友公益價格住宿服務,另經濟有困境之病友(低收/中低收入/花東地區具清寒證明者)經本會評估後可享全額住房費用補助,期許希望驛站之住宿服務,給癌友及家屬一個安心穩定就醫的友善環境。
申請方式(紙本申請或線上申請)
一、單位轉介 透過醫院、社福單位工作人員評估後,填妥「癌症希望基金會補助申請表」,將申請表與相關證明文件,以傳真或掃描e-mail方式轉介至本會希望小站,希望小站收到申請表將主動聯繫轉介單位及案家。
二、民眾自行求助 民眾除透過醫院、社福單位協助轉介外,亦可主動電洽/親洽台北、台中、高雄希望小站,由希望小站工作人員提供服務。
應附文件
1.癌症希望基金會補助申請表。
2.近三個月內之「罹癌診斷證明書」。※醫師囑言欄位需有放射線治療起訖日期、每週幾次、共幾次之說明字樣。
3.低收或中低收之相關證明文件;設籍花東地區者,需清寒證明文件。
補助內容
提供放射線治療期間住宿
備註
1. 申請台北、台中、高雄之希望驛站,須未設籍於就醫醫院之縣市:
*申請入住台北希望驛站者:設籍不在台北市及新北市。
*申請入住高雄希望驛站者:設籍不得在高雄市。 *申請入住台中希望驛站者:設籍不得在台中市。
2.申請花蓮、臺東之希望驛站,設籍地與就醫醫院兩者交通距離需達40公里以上。